二舅劝妈妈慎重时的原话,是这样说的:“你本身脾气就不好,还从来不讲理。再找一个臭脾气的,真到过不下去那一天,能和平分手还好说。就怕过着的时候给人气急眼了,万一再动手打你。就你现在的小身板,能不能扛得住人家一巴掌?”
二舅的言外之意是,“我可罩不住你,别到时候重蹈‘大鬼’的覆辙!”
大姨、小姨没发表意见。
最后还是姥姥拍板道:“浪子回头金不换!别总拿过去说事!我看那小伙子不错,他小时候我见过他!”
事实证明,还是姥姥眼光毒辣。继父回没回头我不予置评。只是他与妈妈相处的这些年里,吵架的事虽然经常发生,但动手的情况绝对一次没有。而且站在男人的角度来说,绝大多数情况下,吵架的原因,确实都是我的妈妈有些过于霸道了!
因着妈妈的原因,继父还得到了一个,远比他的“江湖地位”更加显赫的名声——怕媳妇!
插叙这些,我也只是想说明,继父那同时得到了大舅与二舅双重认证的准“社会大哥”身份,绝对是货真价实!
可就是这样一个“桀骜不驯”的人,竟然就这样在我的眼皮底下,对一个无论身份地位还是年龄都要比他小得多的另外一个男人,“卑躬屈膝”到聊天的整整十分钟里,头都没怎么正经抬起过一次!
我知道,他可能是为了我。
或者说,他是为了我的妈妈。
可无论是为了什么,他能那样做了,都使我非常感动。
同时我也非常的纳闷,难道一个堂堂“社会大哥”的终点,就是有朝一日会为了自己的孩子,跟别人“卑躬屈节”地“俯首帖耳”吗?
当然,我不是他的亲生儿子。
所以,我并不希望他为了我这样。
因为,我不知道要怎样偿还。
二十年后,我的大儿子十岁。完美继承了我的所有“顽劣”基因的他,才上了四年的小学,便已被找过了十数次家长。
每一次跟老师或者其它学生的家长们道歉的时候,“胁肩谄笑”的我,做得要远比当年的继父还要“奴颜卑膝”。
虽然我没有问过,但我却很想知道,作为我的儿子,他又是否希望他的亲爹,为了他这样“低三下四”呢?
善恶终有报,天道好轮回。
不信抬头看,苍天饶过谁?
被郭主任“带着”打了十分钟的“太极”后,继父自知今日已无进展,便领着我灰溜溜地离开了学校。
直到开车回家的路上,继父才将那副桀骜的神情,重新挂在了脸上。
无言的一路,没有以往的说笑。空气安静的只剩下汽车发动机的轰鸣,和我不规则的心跳。
到了浴池后,继父才在临下车前笑着开口提议道:“咱俩先整根烟抽吧。一会儿你‘鸟悄儿’的,别跟你妈搭话。吃过饭就赶紧‘藏’起来,其它的交给我。”